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选调分管教学副校长公告

时间:2021-07-24 阅读:261 湛江 高中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育管理团队,全面提升教育学科研究管理与应用,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选调8名中学分管教学副校长。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调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面谈、面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职位与职数

(一)正科级中学分管教学副校长:2名,其中,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1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觉民中学1名。

(二)副科级中学分管教学副校长:6名,其中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1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1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中学1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中学1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中学1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安中学1名。

三、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国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4.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副校长职位工作。

5.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至45周岁要求须取得并已聘在高级以上职称相应岗位,35周岁至40周岁要求须取得并已聘在中级以上职称相应岗位。对获得特级教师称号或省级名师、名校长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5岁。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以及初中学段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分管教学副校长岗位表》(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4日9:00至7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考生需提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选调副校长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干部任免文件、工作业绩报告、教学成果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地级市以上获奖证书、所在学校为省一级、地级市一级学校佐证材料。

(二)面谈

选调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情况,按与选调岗位数6:1的比例确定面谈对象(报考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未达到6:1比例,但超过3:1比例时,按实际复审合格人数确定为面谈对象;报考人员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未达到3:1比例时,该岗位是否开考由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选调教师工作小组与面谈人选进行面谈,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按与选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

(三)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向选调办公室提交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干部任免文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工作业绩报告、教学成果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地级市以上获奖证书、所在学校为省一级、地级市一级学校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单位与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证件及佐证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完退回,属书面证明的材料不予退回),不合格的可由选调领导小组根据面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竞聘演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竞聘演讲40分、答辩6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校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即办学理念、领导艺术、政治思想素养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1.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及名次

面试成绩即考试最终成绩,按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答辩分数、竞聘演讲分数、主考官评分先后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进行考察。提交考察证件材料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拟选调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名单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的,继续聘任,试用期列入教学副校长聘任期计算。

(九)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事业单位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公告、考察对象、面谈人选、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拟调动对象公示和选调相关通知信息等均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参加选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将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选调工作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共湛江经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六)岗位资格条件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如因疫情等影响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759-2968281、3387117(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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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选调分管教学副校长岗位表.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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